电子证券转换对象股权人(股东)保护及措施事项通知
电子证券转换对象股权人(股东)保护及措施事项通知
根据《股票·公司债等电子登记相关法律》(以下简称“电子证券法”)自2019年9月16日起实施,为保护本公司电子证券转换对象的股权人,根据电子证券法第27条第1款规定,特此通知如下:
一、 自电子证券法实施(2019年9月16日)后,自本公司电子登记实施预定日(2023年4月14日)起,股东(权利人)所持有的实物证券(转换对象股票)将失去效力。
二、 因此,股东(权利人)须在本公司电子登记实施预定日5个营业日前(2023年4月7日)通知其证券公司账户(用于电子登记股票等的电子登记账户)并提交所持有的实物证券(转换对象股票)。具体方法如下:
※ 股东需采取的措施:
- 已在证券账户中持有股票的股东无需采取额外措施。
- 尚未领取股票的股东,请于电子登记实施预定日5个营业日前(2023年4月7日)向本公司或KB国民银行证券代理部申请办理股票入库手续。
- 持有实物证券的股东,请于电子登记实施预定日3个营业日前(2023年4月7日)向本公司提交所持有的实物证券,并申请入账到证券账户。
三、 本公司(发行人)将在电子登记实施日(2023年4月14日)前一个营业日,以股东名册上记载的权利人为基准,向电子登记机构(韩国证券存管院)申请办理电子登记。
2023年3月13日
株式会社UDMTEK
代表理事 王志南